第五章 两个基本点 爱国贼 (第2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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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严重。依照这个“忠君原则”,诸侯如果对抗天子,大夫就应该跟着对抗;大夫如果反叛诸侯,家臣也会跟着反了。周的灭亡,就因为此。
但是没有办法,因为是非讲不清。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,怎么操作?
讲得清并可操作的,只有秩序。
秩序贯穿着邦国制度。井田是经济秩序,宗法是社会秩序,封建是政治秩序。这就一要明差异,二要定等级。井田制区分公私,于是有公田、私田;宗法制区分嫡庶,于是有嫡子、庶子;封建制区分君臣,于是有人、有民。人是贵族,民是平民和奴隶。这是“阶级”,三等。天子是超级贵族,诸侯是高级贵族,大夫是中级贵族,士是低级贵族。这是“等级”,四等。此外还有公侯伯子男,是诸侯的“爵级”,五等。
由此可见,秩序即等级。它像井田一样形成序列,叫井然有序;像阡陌一样条理分明,叫井井有条。事实上,等级分明的周社会,就是一块“井田”;秩序井然的周制度,则是一口“井”。周公和他的继承人,以愚公移山的精神挖井不止,终于挖得深不见底,单等我们跳下去。
这口井,就叫“伦理治国”。
[1]事见《左传·昭公十四年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