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5章 恶鬼在人间 (第2/4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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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,就算宋朝统治者做了不少应对措施,出台了各种法令禁止杀婴、设立专门的慈幼机构,也未能改变社会杀婴现状。到了明代,在浙东地区还有溺头女婴以利生男的习俗。】
<弃婴,因为养不活。弃女婴多,因为重男轻女,因为传宗接代,因为劳动力......>
<那个年代的四胞胎啊,草,还是人吗?妻子都杀......>
<宋朝好像还有人头税,养不活>
<古人不避孕,女的真的好惨,生生生>
[武周女帝·武曌: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穷困]
[唐会昌二年宰相李德裕:养病坊再多,也救治不完那么多婴儿]
[宋熙宁二年苏轼:真没有解决办法了吗...]
[明嘉靖二十六年徐阶:南方盛行溺婴,唉,难,难,难]
【为什么溺婴?
贫穷
赋税压得百姓喘不过气。汉武帝时期,孩子生下来三岁就要开始交人头税,为了逃避赋税也出现杀婴现象。宋朝在收税方面竭尽所能的榨取。嫁女高昂的嫁妆。于是不仅穷人要淹死婴儿,富人也跟着淹死女婴。明人控制家庭人口,有的地方只愿生两个孩子,多了就淹死。明成化年间曾制定过《禁约嫁娶奢侈淹死女子例》,然,明代溺婴已经导致男女性别比例失衡,男多女少。】
<宋朝的各种杂税是真的多,他们自己都说“本朝两税之数,视唐增至七倍”。[裂开]>
<如果说养了几个女孩后免除徭役,会不会杀婴会少些?>
<还别说明朝嘉靖时期有个地方官就是这样做的,情况是好些了,但治不了本>
[汉武帝·刘彻:!!![惊讶]]
[宋宝元元年人:苛捐杂税何其多,能养活儿子很不容易了...]
[明嘉靖二十六年益阳知县刘激:唉,百姓多有重男轻女思想,唯有给予好处才会愿意养]
【古代各朝各代的救治机构
周朝将“慈幼”放在社会福利救济之首,从西周至秦汉,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,慈幼恤孤慢慢形成了一种“官方为主,民间为辅”的发展模式,并一直延续。但慈幼恤孤多数停留在官方颁行政策或举办间歇性的济赐救助活动,以及民间的士绅官员、家族团体等发善心进行的就近救济这样的层面上。
武则天长安年间,佛风盛行,出现了受官府监督,由寺院经营的悲田养病坊。宋代,形成专门的慈幼恤孤机构,儒家仁义学说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