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夜祛病井Qubingjing (第2/1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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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的人。马瞎子五短身材,好像手脚都凭空被人偷了一截似的,活像一个没算好四肢比例就偷工减料做出来的泥娃娃,偏偏身体又胖,加上一个偌大的没毛脑袋,光秃秃地扛在肩膀上——他几乎看不到脖子,或者说脖子胖得与脑袋连成了一体。马瞎子嗜酒如命,当年日本人进村,全村人都被抓去帮鬼子修堡垒运粮食,他倒好,因为没有酒喝憋得难受,居然胆大包天去偷日本人的清酒,喝完了还嫌人家酒难喝,结果被日本人抓住,还好那个翻译官算是村子里的本家弟兄。村里人为了救他,赔了老鼻子钱和一大坛子绍兴女儿红给日本人,那小队长也是个酒鬼才放了马瞎子。不过饶是如此,马瞎子也被皮鞭打瞎了一只眼睛,另外一只视力也极差,所以马瞎子的外号就传了起来。
后来,马瞎子就成了村子里的闲散人员,东头跑西头窜,游手好闲,但是大家都供着他养着他,当神仙似的,这里面的缘由只有村子里的人才知道。
因为马瞎子有一项祖传的本领,那就是治病。这也是当年日本人想活埋他的时候全村人拼命保住他的原因。
其实马瞎子到现在连黄连和甘草还分不清楚,但是他确确实实会治病,而且手到病除,所以说马瞎子虽然招人烦讨人厌,但是因为有这样的绝技傍身,倒成了全村人的宝贝疙瘩——这样形容似乎不太合适,或者说是夜壶更准确些。
对,当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变得无比宝贵,当你用完他后就恨不得一脚把他踢出去。不用心点儿你几乎在马瞎子的胖脸上找不到五官,尤其是剩下的那只眼睛,看见漂亮女人、绍兴老酒或者数得哗哗响的票子虽会陡然一下撑大,但充其量也只是从绿豆到黄豆的改变;他的嘴巴上总是带着一层像薄膜似的肥油,在阳光下五颜六色的,张嘴说话必须离他一米多远,否则嘴里的酒臭味混合着他最喜欢的大蒜炒蛋味可以活活把人熏晕。
长乐的父亲急匆匆地赶到马瞎子家里,谁知道他那间“风大点门倒、雨大些墙糊”的破房子居然还上着一把发亮的崭新铜锁,长乐的父亲急得快跳起来了,穿着圆头黑底布鞋的脚狠狠地朝黄泥地上跺了两下,嘴巴里不干不净地操起马瞎子的爹娘姥姥。不过骂归骂,事情还是要办,长乐的父亲冷静下来后一想,如果马瞎子不是窝在家里睡觉的话,那一定就在村西口刘寡妇开的酒店里喝酒啃猪头肉了。
刘寡妇三十五六,早些年她男人被国民党抓了壮丁成了炮灰——绝对不是开玩笑,是真正的炮灰,打辽沈战役的时候她男人没听过打仗这么大动静,人都吓蒙了,抄起步枪乱